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不仅为安装使用等部门提供了一个全国统一的科学合理的技术标准,也为公安消防部门提供了一个正规划管理的技术依据。该规范明确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对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验收及维护作如下探讨:
设置火灾探测器的注意事项
(1)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在对设置的探测器了解基本原理的情况下,布置时应满足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便于正常运行检查、检验和使用维护,在不便维修、使用的场所(重点部位除外)或不能有效探测火灾的场所(如厕所、浴室等)可不设火灾探测器;
(3)如果对探测器设置位置没有把握,必要时可作模拟试验,最后确定安装位置或考虑其它消防措施;
消防供水系统
1、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
2、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
3、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
4、检测各种消防供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
5、检测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