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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岛区国内贸易信用证,专业诚信,服务优质

价格:面议 2024-12-28 06:00:01 230次浏览

承兑信用证的流程

步: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 买方去开证行申请信用证------ 开证行开出信用证给通知行------ 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开出------ 卖方发货制单 ------ 卖方交单给议付行------ 议付行审单后寄给开证行------ 开证行通知买方赎单------ 买方承兑付款 ------- 买方付款给开证行------- 开证行付款给议付行------- 议付行付款给卖方

信用证有效期是外贸企业到银行交单议付的时间,不是以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时间。在外贸业务中,信用证是比较新颖的一种结算方式,而信用证有效期是作为议付的一个时间,因此需要外贸企业了解,以便有利的进行外贸业务。

据悉,信用证有效期是开船后15天之内有效。信用证开出前,信用证有效期是要需要算的,并且一般取决于这2个因素,一个是迟装运日期,另一个是交单期。

法律依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第十五条 信用证开立方式 开立信用证可以采用信开和电开方式。信开信用证,由开证行加盖业务用章(信用证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下同),寄送通知行,同时应视情况需要以双方认可的方式证实信用证的真实有效性;电开信用证,由开证行以数据电文发送通知行。

1、信用证是开证行应进口方的请求向出口方开立的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凭证;

2、付款的条件是出口方(受益人)向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

3、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由银行向出口方付款,或对出口方出具的汇票承兑并付款;

4、付款人可以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银行。收款人可以是受益人,或者是其指定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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