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国际信用证办理条件:
1、具备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相关业务涉及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应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中的企业。
3、客户主营业务突出,履约能力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付款能力和付款意愿。
4、客户资信良好,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不良授信记录和恶意逃废债行为,在外汇局、海关、税务等其他机关无重大违规记录。
5、基础交易背景真实,客户、交易对手及业务相关人员、收付款银行及中转银行、交易背景等符合我行业务合规审查要求。
6、业务资料完整有效。
7、已有开立信用证所需的授信额度或缴纳足额保证金。